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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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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 “齐鲁医学优秀教师” 和“齐鲁医学先进教育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09:01:31 浏览次数: 作者:贾曼 来自: 责任编辑:r】

    医学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 意见》(中发[2016]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 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等文件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与健康 工作方针, 始终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 打造齐鲁医学品牌, 弘扬齐鲁医学精神,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特别是临床教师和峰床教学管理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 增强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激励他们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为医学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经齐鲁医学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 “齐鲁医学优秀教师” 和 “齐鲁医学先进教育工作者” 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评选范围、 条件与程序

      按照《“齐鲁医学优秀教师 ”和“齐鲁医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山大医字(2017) 17号〉(见附件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 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二

      三、 有关要求

       1.各单位按照评选办法组织教职工申报, 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审核推荐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2.推荐人选 般应为医学教学和教学管理 线人员,各学院与医院的领导一般不予推荐

    3.各单位于8月1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推荐审批表》(附件三、附件四)和《齐鲁医学优秀教师、 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五〉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齐鲁医学部教务处(的突泉校区综合科研楼61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vxbix@sdu.edu.cn。如有其它支撑材料,需经推荐人所在单位审核, 并将复印件盖章后一并报送至齐鲁医学部教务处。

    4.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的推荐材料由临床医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贾曼 徐延宝

       电话:88380021, 88382681

     

                             齐鲁医学部人事处

                             齐鲁医学部教务处 

                              2017.7.24             

     

     

    附件一“齐鲁医学优秀教师”和“齐鲁医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二2017年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三2017年“齐鲁医学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附件四2017年“齐鲁医学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附件五齐鲁医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关于开展2017年“齐鲁医学优秀教师”和“齐鲁医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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