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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细化人才申报基本条件的通知
2018-05-31 11:52  

 

 

医学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布局,齐鲁医学院以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医学院为奋斗目标,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为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学校医学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激发医学学科内生活力,贯彻落实《山东大学深化人事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人才工作医科专家组会议要求,齐鲁医学院拟对人才申报条件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基本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单位)在学校现有人才体系申报条件基础上,按照引进人才 “易于评价快速高效”的原则,制订各学院(或学科)的人才申报的基本条件。基本条件除学校规定的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外,主要由论文、成果、项目等方面构成,各方面都应有相应的具体要求,应明确论文的分区、影响因子、位次要求,应明确成果奖励的级别、位次要求,应明确项目的级别、位次要求等。

2、细化的学院(学科)人才申报的基本条件经基层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经人才工作医科专家组会议复审同意后执行,并报送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备案。

3、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618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签字盖章报送齐鲁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秦秀贵

联系电话:88380106

联系邮箱:qlyxbrc@sdu.edu.cn

 

 

 

齐鲁医学院人事处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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