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工作的通知》,为加强高层次创新型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山东大学决定面向附属医院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在职博士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范围及条件
1、山东大学附属医院在职教职医务员工。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到申报当月),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
3、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在博士或工作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
4、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原则上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已完成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二、招收程序
(一)直属附属医院
1、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与合作导师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申请人向所在医院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医院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3、各医院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至申报专业相应流动站。
4、各流动站组织遴选工作,择优录取,通知录取人选按照流动站自主招收在职博士后流程办理进站手续,录取人选需于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进站。
(二)非直属附属医院
1、申请人根据研究方向与合作导师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申请人向医院提交申报材料,由医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对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发展潜力等作出评价。
3、各医院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至申报专业相应流动站。
4、各流动站组织遴选工作,择优录取。重点倾斜国家关键领域急需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涉及专业(儿科学、全科医学、重症医学、麻醉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感染(传染病学))。
5、各流动站通知录取人选办理进站手续(有实践基地资质的医院按照联合培养博士后办理入站手续),录取人选需于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进站。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按照申报专业分别报送至相应流动站,电子版发送至相应邮箱。
1、《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在职博士后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在职博士后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学术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和扫描件电子版)
4、佐证材料1分,按照“申请表”内填写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首页编辑目录,并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无需报送纸质版。佐证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明;
(2)博士学位证、毕业证;
(3)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代表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论文提供全文及收录检索证明,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和摘要;
(5)承担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
(7)专利证书、应用转化证明材料等。
四、有关说明
1、入选人员无需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相关工资待遇仍由原在职单位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承担。
2、博士后合作导师应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为山东大学编制或附属医院教职医务员工。
3、流动站自主招收在职博士后中期、出站考核等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由流动站及合作导师共同负责,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在职博士后中期、出站考核等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由实践基地、流动站及合作导师共同负责。
4、博士后入站后可办理校园卡,享受学校图书及科研资源。
5、鼓励博士后开展临床研究,建议脱产从事科研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五、联系方式
(一)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82880
电子邮箱:chenjiao@email.sdu.edu.cn
(二)口腔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82999
电子邮箱:kqrs@sdu.edu.cn
(三)护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82695
电子邮箱:youayou9657@sdu.edu.cn
附件:
1、《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在职博士后申请表》
2、《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在职博士后汇总表》
3、学术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