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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医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和管理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9-12-25 18:23:42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人事处】

     一、岗位报批

    医学各单位聘用非事业编制人员须按照《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0976号和《山东大学科研项目助研人员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0955号文件的要求首先填写《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岗位申请表》并附情况说明(申明设岗理由和现有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报齐鲁医学院人事处审核,然后报学校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审批。

     二、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山大人字[2009]76号)、《山东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和管理流程》、《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工作程序》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三、招聘工作流程

    招聘基本程序按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执行。

    1、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

    3、笔试

    4、现场确认
             5、面试

    6、体检

    拟聘用人选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1、经过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协助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2、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须提供材料:

    1)劳务派遣人员名单(人事部网站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验证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岗位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用工单位制定,应具有可操作性)

    5)《岗位考核标准》一式两份(用工单位制定,应具有可操作性)

    6)招聘人员有工作经历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始证明

    7)在济南市区(县)缴纳过社会保险(含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须提交原社保缴纳单位开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缴费单位减员表》(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8)①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或曙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要求提供: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个人签字并手写卡号)

     ②济南名人人资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要求提供:农业银行或齐鲁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份(个人签字并手写卡号)

    9)山东大学校医院入职查体报告(续聘的不需提供)

    10)聘期期满考核表(人事部网站下载)(续聘的需提供)

    3、第一聘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劳务派遣》协议一份用工单位自存,复制一份交医学人事处备案。

    五、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照学校标准执行。从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起发放劳务费,15号前签订协议的,按全月发放劳务费,15号之后签订协议的,按半月发放劳务费。签订协议以前的用工,不予发放劳务费,杜绝先用工后签协议的现象。

     六、《劳务派遣》协议变更、续签

     医学各用工单位应及时梳理本单位用工情况,特别是协议的聘期,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作出变更或续签。需要变更或续签的人员应于协议终止日前2个月经医学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审批。

     七、《劳务派遣》协议终止、解除

       1、《劳务派遣》协议自然终止的,应于协议终止日前1个月上报学校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

      2、《劳务派遣》协议解除的,应于每月的3日前上报学校人事部(人事管理服务中心),同时上报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解除报告,应详细列出解除名单、原因、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情况;如果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协议)的,还要提供由职工本人签署姓名的辞职报告;

     3、用工单位出具由本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的证明》。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报医学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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